美墨加协定—原产地认证

2018年10月29日  来源:北美华富山工业园

在美墨加协定框架下,通过原产地认证仍可以享受优惠关税。但是该如何申请原产地证明,其中又有哪些该注意的地方?华富山带你来了解其中的奥秘。

首先就是协定第5章的5-A附件,详细说明了原产地证明所需的材料和流程,作为根据本协定要求优惠关税待遇的依据的原产地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原产地认证              

根据第5.2(优惠待遇申请),表明原产地认证人是出口商、生产商还是进口商。

       2. 认证人             

提供认证人的姓名、职称、地址(包括国家)、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3. 出口商             

提供出口商的姓名,地址(包括国家),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生产商正在完成原产地证明并且不知道出口商的身份,则不需要此信息。出口商的地址应该为货物出口的地点,该地址应在缔约国领土内。

4. 生产者             

提供生产者的姓名、地址(包括国家)、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生产者不是证明人或出口商,或者如果有多个生产者,则说明不同的原因或提供生产者名单。希望对此信息暂不公开的人员可以通过声明:“须应进口主管部门的批准才可获得该消息”,借此对此信息保密。生产者的地址应当是商品生产地且在缔约方领土内。

5. 进口商            

如已知,需提供进口商的姓名、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进口商的地址应在缔约方的领土内。

6. 商品的HS编码

(a)提供商品的6HS编码。编码应该与原产地证描述的商品内容相符合;

(b)如果原产地证明书包括货物的单次装运,在已知的情况下,请注明与出口有关的发票号码。

7. 原产地标准

详述商品满足的原产地规定。

8. 适用期限             

满足第5.2条即优惠待遇申请规定的,适用期限包括在原产地证有效期内相同货物多批装运的最高可达12个月的期限。

9. 授权签名与日期

认证必须由认证机构签署并注明日期,并附有以下声明:

我保证本文件中所述的货物符合原产地资格,并且保证本文件中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我愿为提供这样的陈述负责,并同意应要求在核查期间保持在场或在核查期间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I certify that the goods described in this document qualify as originating and the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document is true and accurate.I assume responsibility for proving such representations and agree to maintain and present upon request or to make available during a verification visit,documentation necessary to support this certification.

其他重要内容:

1.原产地证语言必须采用英语、法语或者西班牙语其中的一种。如果是其他语言,必须翻译成前述语言。

2.享有优惠关税待遇的商品,不得进行进一步的生产加工或者其他操作,卸货、重新装运、运输等必要措施除外。

3.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且处于运输状态商品需提供以下证明

 a)运输单据,包括多式联运或联合运输单据,如提单或运单,注明商品进口前的运输路线和所有装运和转运点;

 (b)如果货物穿越或者转运到缔约国领土外,则应提供相关单据。如商品正在仓库,则需提供仓库合同及海关监管文件,证明货物在境外仍受缔约国海关监管。

4.进口价值不超过1000美元的商品或者按放弃原产地证要求进口的商品不需要原产地证明。

5.如果缔约国海关认定进入该国领土的商品的原厂地证根据本章存在字迹潦草、表面有瑕疵或者未填写完的情况,进口商会被给予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时间,用来准备向海关提供一份修正后的原产地证副本。

6.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口商,应将与进口有关的单据及记录文件自进口之日起保存5年。生产者需将原材料的购买、运输、付款记录保存5年,出口商需将出口商品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5年。

6.进口方海关可以通过行政命令要求货物的进口商、出口商或生产商提供包括单据在内的信息以及实地检查的方式来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

7.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进口方海关可以拒绝优惠关税待遇的申请:

a)确定该商品不符合优惠待遇;

b)经过第5.10条规定的检查,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确定该货物符合原产地资格;

c)出口商、生产商或进口商未对进口方海关要求提供信息的行政命令作出答复;

d)根据第5.10条,出口商或生产者不同意进口方海关进行实地检查;

e)进口商、出口商或生产商未能遵守本章的要求;

f)依照本章规定,需要保存商品记录或者文件的出口商、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存在以下情况:

i)未保存纪录或文件;

ii)拒绝当事人查阅这些记录或文件的

5.19条和5.20条规定设立原产地规则委员会和原产地验证小组委员会进行以上条款的管理工作。

返回列表

下一条:USMCA催生华富山快速发展

上一条:新州海外代表拜访青岛商务机构

投资泰国